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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是證據。一連串殺人事件的兇手:一個苦修僧侶及背後教唆的主教。殺人動機:摧毀"聖杯"。犯罪地點橫跨法、英、瑞等歐洲國家。破案關鍵是第一死者留下的字跡指攝某個傳說中的"聖殿武士團"(Knights Templars)。在虛幻故事中,警察總在所有犯罪都已完成後,才出現追蹤逮捕兇手;小說必須有英雄,這部書是符號密碼研究學者。而兇手與教唆者,最後未經審判,雙雙死亡。
台灣319槍擊案件,兇手死亡,犯罪動機對政局不滿,最後是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書(註1)交代,為何能結案?(事實上,有關319的犯罪調查應該還沒結案,因為陳義雄已死亡,不能證明其為319槍擊案之兇手,不起訴處分是針對陳義雄這個人死亡的程序偵查終結之不起訴,而非針對319犯罪事實之調查。)關鍵是李昌鈺博士的槍擊鑑定報告說了一些話:破案關鍵是找兇槍(槍枝比對)、找製槍工廠及初步決定了HOT ZONE警方可以從錄影帶找出線索(註2)。
(註1)不起訴處分書下載網址
http://www.tnc.moj.gov.tw/public/Attachment/tnc/attach/0319%E6%9B%B8%E9%A1%9E%E5%AE%9A%E7%A8%BF%E7%89%88.pdf
(註2)李昌鈺就槍擊報告召開記者會之報導說明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4/8/29/n643357.htm
羅博蘭登與李昌鈺,他們的調查如果行諸文書提出報告,法律上叫做「鑑定報告」。而李昌鈺的報告性質看起來只是作為偵查方向的物證搜索指南,但是接下來,台灣的刑事局自己做了槍枝比對、錄影帶影像比對,找到一個槍枝工廠,然後兇手一下子聚焦為「陳義雄」。
只是,鑑定報告如果未經法定調查程序,其實是不可採為認定犯罪之證據。而刑事局的槍枝比對,好像在李昌鈺來以前早就可以做出來;而所謂錄影帶影像比對,如果HOT ZONE判斷不是絕對的,那錄影帶HOT ZONE出現的人物就毫無關連,更何況有人質疑錄影帶HOT ZONE區之時間推斷倒轉或正轉?然後槍幾支?兇手幾人?不論李昌鈺或刑事局的報告,都需要透過法庭證據調查程序,報告有爭議,要傳換鑑定專家出庭作證,交互詰問,.......最後證據是否可採?
然後電影轉向談更虛渺的宗教傳聞,不在乎人死幾個;319事件繼續查不出所以然,而總統已經做了大半任期的總統。電影結束,宗教團體有抗議也有國家禁止電影上映;319事件之後,台灣人民有人想起來還是無法釋懷,也有人責怪他人不服輸。
日子還是要過吧!生活上,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!
司法,可是不能如此遺忘。
陳定南最近說他羨慕甘迺迪死得其所,雖然了解他的心情,但還是有點突兀!
甘迺迪應該是不想死而莫名其妙死,甘迺迪的死至今仍有暗殺爭議。陳定南先生一向嫉惡如仇, 如果在他未盡志業中,能發掘真相,或此時總統遭受清白挑戰時,止紛或揭弊,人生短暫,我相信台灣歷史當會留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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