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紀元8月26日報導】(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六日電)
美林私人銀行部門涉嫌捲入扁家海外洗錢疑雲,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,美林在台經營證券分公司,無財富管理執照,也沒有銀行業務,依法不得吸收存款開戶,若講「協助」開戶需要有證據,但經初步瞭解,美林在台證券分公司宣稱與協助開戶無關。
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,美林是否有從海外派人來台協助開戶,針對該個案金管會尚無任何證據,但美林在台證券分公司向金管會表示與該案無關。
金管會表示,要在台灣招攬開戶、簽衍生性商品契約等金融業務,一定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准,海外金融機構若來台辦理未經核准業務,就有違法之嫌,可能違反銀行法第29條、信託存款規範、期貨交易法等規定。
不過,金管會表示,違法需有證據證明,過去曾有人檢舉海外金融機構違法來台招攬業務,至於是否曾有移送紀錄,還需瞭解。
吳當傑表示,國外理專來台若涉及違反國內銀行法、投信投顧法等特許事業營業範圍,都是違法的,但需要個案認定,例如該理專的招攬行為是否為經常性業務等,且需蒐證後才能送檢調處理。
<<摘自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8/8/26/n2242020.htm>>
美林私人銀行部門涉嫌捲入扁家海外洗錢疑雲,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,美林在台經營證券分公司,無財富管理執照,也沒有銀行業務,依法不得吸收存款開戶,若講「協助」開戶需要有證據,但經初步瞭解,美林在台證券分公司宣稱與協助開戶無關。
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,美林是否有從海外派人來台協助開戶,針對該個案金管會尚無任何證據,但美林在台證券分公司向金管會表示與該案無關。
金管會表示,要在台灣招攬開戶、簽衍生性商品契約等金融業務,一定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准,海外金融機構若來台辦理未經核准業務,就有違法之嫌,可能違反銀行法第29條、信託存款規範、期貨交易法等規定。
不過,金管會表示,違法需有證據證明,過去曾有人檢舉海外金融機構違法來台招攬業務,至於是否曾有移送紀錄,還需瞭解。
吳當傑表示,國外理專來台若涉及違反國內銀行法、投信投顧法等特許事業營業範圍,都是違法的,但需要個案認定,例如該理專的招攬行為是否為經常性業務等,且需蒐證後才能送檢調處理。
<<摘自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8/8/26/n2242020.htm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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